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芦淞区峻行建筑器材租赁部等18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时间:2023-04-14 来源:湘江资产

我司现有芦淞区峻行建筑器材租赁部等18户债权资产拟进行处置。上述债权资产抵押物主要位于株洲市,质押物主要为钢架管,债权余额共计2,433.84万元,具体信息详见标的资产清单。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15700701090

电子邮件:linjingyuan@xjjt.com.cn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湘江金融中心39-40楼。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18907490416先生)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lishuai@xjjt.com.cn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附件:资产清单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4月14

     





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人

抵质押物

担保人

本金

利息

其他费用

1

芦淞区峻行建筑器材租赁部

钢架管(注4)

陈首先、张冬秋、李鹤鸣、邹英姿、李吉华、李丹

1,210,000.00

1,408,085.30

22,859.00

2

株洲市荷塘区友帮建筑器材租赁部

钢架管(注4)

829,476.00

1,686,618.74


3

株洲市芦淞区东平钢管扣件租赁部

钢架管(注4)

1,210,000.00

1,493,328.22

9,945.00

4

株洲市芦淞区鸿福建筑器材租赁部

钢架管(注4)

杨波、张之其、张克响、张明亮、鲁娟、朱若华、邵柳英、张昭辉

900,000.00

399,163.68


5

株洲市芦淞区和信建材租赁部

钢架管(注4)

885,931.31

300,510.95

11,441.00

6

株洲市芦淞区庆云建筑器材租赁部

钢架管(注4)

798,371.44

249,668.12


7

株洲市芦淞区张晖建筑器材租赁部

钢架管(注4)

885,677.11

290,151.82

6,416.00

8

株洲市荷塘区旭阳建筑材料租赁部

钢架管(注4)

黎政、雷莎、罗杰、王连保、邓国林、彭保玲、黎胡生、陈凤开

720,000.00

330,248.68


9

株洲市石峰区胡海建筑器材租赁行

钢架管(注4)

1,042,449.71

453,764.57


10

株洲市石峰区金龙建筑器材租赁行

钢架管(注4)

942,007.24

389,887.97

11,970.00

11

株洲市石峰区长安建筑器材租赁行

钢架管(注4)

860,000.00

372,632.13

2,709.16

12

云龙示范区万盛建筑器材租赁行(黎豪杰)

钢架管(注4)

黎豪杰、鲁金湘、黎谟文、曹华利、鲁光明、杨奇峰、熊川、颜自立

940,000.00

203,193.41

6,805.00

13

芦淞区双收建筑器材租赁部

钢架管(注4)

667,654.10

143,233.33

5,379.00

14

株洲市芦淞区瑞祥建筑器材租赁部

钢架管(注4)

990,000.00

212,961.04

12,045.00

15

株洲市芦淞区腾飞脚手架租赁经营部

钢架管(注4)

760,000.00

164,220.42

5,866.00

16

株洲市芦淞区汇诚架管租赁部

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滨江路家园小区88栋502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132.2平方米

赵世渐、陈霞、周春武、熊玲利、熊强、毛顺

970,000.00

378,696.52

 18,600.00

17

芦淞区春武建材租赁部

465,000.00

182,069.61

 9,606.00

18

芦淞区信德建筑器材租赁

336,400.00

130,232.39

 13,080.00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221231日,20221231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22221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上述1-15号债权中的抵押物:钢架管,外观无编号,借款人均已停止经营, 难于查找存放地点,法院在没有确认实物的情况下暂未强制执行。


责编:陈维

来源:湘江资产